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黑教高函﹝2019﹞655号)文件精神,我校将组织201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。
申报范围为近三年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,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综合类一等奖的教师学校将优先推荐。请申报教师务必按照《通知》要求的推荐材料内容和形式准备申报材料,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提交至教学研究中心(一教723)。
“推荐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》(附件 1-1)、教学成果报告、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。
2.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、奖励、报道、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。
3.成果如为教材,需提交教材封面、出版信息页、目录及精选内容等。
4.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等。
上述申请书及附件合并制成一份 PDF 电子文档(文档大小不超过80M),签字及盖章处须用原件扫描后插入电子文档相应页,打印复印无效(不需报送纸件)。支撑和旁证材料需精简凝练,要确实能够真实反馈良好的教学实效。PDF 电子文档命名为‘推荐单位名称+主持人姓名’。申请书及所涉及的论文、教材、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原件暂不报送,教育厅按需调阅。”(摘自《2019 年度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安排》)
联 系 人:林佳丽
联系电话:56890161-8004
附件 1:
2019年度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 推荐工作安排
附件1-1:
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
附件1-2:
2019年度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表
附件1-3:
2019年度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
教学研究中心
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