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级新生:
为做好新生户口迁入工作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:
1.2015级新生正常收材料落户。其余年组和时间迁出者一律不再受理,只提供一份由保卫处出具的未落户证明,其余因未落户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。
2.材料要求:身份证电子版照片(要求:一寸电子版、JPG格式、100-300K大小、白底、不戴眼镜、黑发、不遮挡相貌、面部油光可适当处理、深色低领衣服、露出额头颈部耳朵等、具体可以参考老二代身份证要求),提前发送到保卫处张老师电子邮箱,982791532@qq.com.。录取通知书。20元落户费。一寸照片2张贴于户口迁移证正面左下角(白底照片)。联系电话、身高血型用铅笔写于户口迁移证右下角。
3.受理时间于2015年10月10日截止,过期不予受理。
4.学生迁户采取自愿原则,根据黑龙江省大学生户籍管理相关政策,仅允许原户籍黑龙江省外学生迁户落户。
5.办理学生请本来到保卫处主楼106办公室办理。联系人:张老师 联系电话:56890110
保卫处
2015.08.29